不忘初心 绿色再生

关于建立废旧物资行业经营回收统计制度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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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各有关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统计调查等四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1]8号),批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执行《废旧物资经营回收统计调查制度》,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为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核算方法”,我会将开展废旧物资经营回收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注:废塑料加工处理企业填写附件1和附件5 废即可。

    通知下载:

  附件下载:物再协字〔2022〕34号.pdf

   附件1下载:附件1.docx

 附件5下载:统计填报样表_废塑料企业202208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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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