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在扩大“自有资源”的提案中,建议将成员国就未回收塑料包装废物缴纳的“塑料基自有资源”(俗称“欧盟塑料税”)从0.80欧元/千克上调至1欧元/千克(上升25%)。欧洲塑料产业链随即联名呼吁呼吁欧盟委员会在“自有资源”方案中维持每千克0.80欧元的费率,并将“塑料基自有资源”的收入专门用于建设更加循环的塑料经济,特别用于确保有效的收集与分选,以及推动再生塑料在产品中的真实融入。为确保税收措施得到妥当执行,并保证征收确实用于促进塑料领域的循环性,欧盟委员会应提交全面的影响评估,并在充分考虑PPWR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视“自有资源”方案中的相关举措的适当性。
据披露,2023年该项征收为欧盟带来约72亿欧元收入,其初衷是弥补英国“脱欧”留下的预算缺口。目前仅西班牙对企业征收0.45欧元/千克,以不可重复使用塑料包装中的未回收塑料重量为计征基数。此外,据欧洲审计院2024年发布的《基于未回收塑料包装废物的欧盟收入》报告显示,各成员国尚未为落实与未回收塑料包装废物挂钩的自有资源机制做好充分准备。此时提高费率未必带来环境改善,反而可能挤出必要基础设施投资,并促使成员国寻求不一定支持减废的替代性融资方案。
行业认为该塑料税征收旨在推动欧洲的可持续发展,但其实际贡献取决于有效实施,以及如何处理对竞争力、材料替代与执法的潜在影响,尤其要防范对进口到欧盟的产品、原材料与再生料的欺诈。因此,该征收不应被当作委员会其他优先事项的便利收入来源,而应作为加速欧洲向更可持续、资源高效方向转型的专门工具。应以该项征收建立支持欧洲塑料循环化转型的专用基金,以此激励产业在欧洲投资可持续解决方案。信函指出,欧洲塑料产业与其他制造业一样,因能源价格高、劳动力与环境合规成本较高,相较第三国制造商面临结构性竞争力问题,整个联盟正经历显著的去工业化阶段。财务压力已导致越来越多的塑料树脂生产、塑料回收与加工企业关闭。在既有挑战之外,不确定的贸易框架更加凸显。欧盟必须维护塑料等关键产业的竞争力,避免再施加削弱其经济可行性与循环转型的负担。
在《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自2030年起对塑料包装设定10%—35%强制再生成分并要求可回收、以及ELV、WFD、ESPR等法规同步推进的背景下,单纯提高缴费且将收入并入一般预算已难以产生正向引导效应。呼吁指出,应把征收作为加速塑料循环转型的专用工具,通过专款专用与透明评估,确保每一欧元投入都转化为可度量的循环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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