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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课题“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低价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的应用研究”研讨会在京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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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我国低价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的应用,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委托,由我协会负责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低价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的应用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

  为了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国低价值再生资源的产业链现状,探讨针对不同低价值再生资源种类提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和实施途径,2014年12月16日,在北京召开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低价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的应用研究”课题研讨会。

   
课题研讨会现场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刘强主持,国家发改委环资司么新同志、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行业发展部崔燕主任和罗岩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环保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胡华龙副主任、中国环境科学院乔琦副总工程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林翎院长、资源强制回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何叶执行秘书长应邀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利乐中国(有限)公司、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燕龙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和青岛新天地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代表也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刘强常务副会长主持

  会上,刘强常务副会长介绍了课题研究背景,指出目前我国低价值再生资源大多存在着废弃量大、回收成本高、回收困难等问题,再加之回收利用方面法律法规不健全,各方责任利益不够明确,造成低价值再生资源不能得到有效的回收利用,大多数废弃产品的最终结果是与生活垃圾一同被焚烧、填埋或者弃置于荒郊、河边。这样不仅占据了土地,污染了环境,更是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研究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应用于低价值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么新同志发言

    么新同志指出,国家发改委从2009年1月1日《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之后,即开始研究制定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在前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本课题的设立旨在借助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契机,设计机制强化顶层设计以最终推动复合包装、玻璃和电池等低价值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


崔燕主任介绍课题研究情况

  会上,崔燕主任介绍了课题研究情况,在总结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概述、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我国低价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的应用现状、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应用于我国低价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模式探索和相关的应用研究。与会专家和代表针对课题研究内容展开了广泛讨论,并对课题研究的内容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更新日期:2014-12-23